为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社区普遍实施“345工作法”,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优化升级,有效实现了组织功能与发展功能相促相融。 坚持3个原则,理顺工作关系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:以属地管理为主,根据党员分布状况、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,采取多种管理方式,努力做到党员在哪里,党组织的管理就到哪里。坚持推动发展原则:从发展大局着眼,把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与推动区域发展相结合,在社区,注重强化党组织推动和谐、打造发展软环境作用;在非公企业,注重强化党企一体共同发展作用,明确了功能定位。坚持有利于活动原则: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和党的活动,推动党日活动常态化,先后开展清洁家园、义务巡诊、法律宣传、慰问孤老等党日活动,促进党员经常性联系服务群众,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 畅通4种途径,灵活设置方式。新建:社区楼栋及流动党员集中地等新领域,对工作运行质态较好、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,单独建立党支部,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。 推进5项工作,强化服务保障。做好审核备案:规范程序,严格按照支部申请、上级党组织审批,基层党(工)委审核,县委组织部备案的步骤。强化班子建设。择优选配文化程度高、思想作风正、有创新精神和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,条件成熟的实行公推直选,暂不具备的由上级党组织任命。规范党内生活: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立党员教育、管理、服务各项制度,明确工作职责,理清工作思路,根据实际情况,灵活多样地开展党内生活和组织活动。深化党员服务:对长期失去联系、组织关系长期空挂的党员进行排查,摸清底数,确实无法联系的单独划转管理,适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。形成品牌效应:突出党建工作品牌建设,坚持典型引路,以点带面切实加强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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